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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


来源: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发布时间:2022-09-30 11:46:00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序号

批复名称

审批文号

审批时间

建设单位

建设地点

1

清环连州审〔2022〕19 号

关于《连州市萧鑫硅灰石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硅灰石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的批复

清环连州审〔2022〕19 号

2022-08-11

连州市萧鑫硅灰石有限公司

广东清远连州市

2

清环连州审〔2022〕20 号

关于《连州市宏图新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的批复

清环连州审〔2022〕20 号

2022-09-05

连州市宏图新材料有限公司

广东清远连州市

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。

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: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(建设单位除外)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,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联系地址: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行政审批股,邮编:513400    

联系电话:0763-6601662     传  真:0763-662301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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